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三讀通過五大重點及書衛代書事務所看法如下:

一、限制🚫預售屋換約轉售: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,買受人除配偶、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,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,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;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,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。
🌟書衛代書:這規範是針對預售屋市場的影響較大,至於預售屋價格修正能否間接影響成屋及中古屋的價格,則是市場現在觀望的原因。 法令規範字面影響是,投資客手上有多間預售屋,再還未轉為成屋時,法令🚫限制不能換約,若投資客手上有多間預售屋,在不能換約情況下,卻要繼續支付建商工程款,或到要辦理貸款時,卻在央行貸款信用管制下,申貸成數受到限制,導致資金週轉不靈。

二、重罰炒作行為: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、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、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,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,都可按交易戶(棟、筆)數處罰100萬至5,000萬元,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,並可連續處罰。
🌟書衛代書:這「炒作規範」,要等政府作業執行要點公告,看後續有沒有「明確規範」還是政府呼呼口號,這後續我們再來觀察。
 
三、建立檢舉獎金制度: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,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,如經查證屬實,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。
🌟書衛代書:這點就實價登錄實務執行心得來說,若買賣透過仲介或地政士,一直是地政士代理實價登錄作業為主,根據執業經驗,市場上已經很少AB約(假合約),但利用裝潢、家電、服務費墊高價格,仍偶有耳聞,不過其實政府默默也會針對個案單坪價格過高,有選擇性的不揭露實價登錄,就整體市場單價來看,個案墊高價格,要影響整體區域的市場單價,已非常困難,實價登錄制度上路近10年已相當成熟,至於建立檢舉獎金制度,是讓制度更完善。事務所也發生誤植案例,確實政府作業流程與查核機制很完整,誤植系統也會立即更正,達到實價登錄及時接露的目地,若誤植可歸責承辦地政士,也確實會有罰則,要十分注意。

四、管制私法人購屋: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,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、讓與或預告登記。
 🌟書衛代書:管制私法人購屋在修法時,業界人士不斷異議,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也再次強調,重點節錄針對四大類不影響1.都更及危老重建(建商或開發公司整合)2.員工宿舍供居住使用3.長期出租經營業4.其他政府審核許可,而其他許可則是依必要性與合理性為政府審核的標準。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、讓與或預告登記。依照大陸地區人民購置不動產登記模式,則會依照在地政登記簿謄本上登載在上面。

五、解約申報登錄: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,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;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。
🌟書衛代書:解約要實價登錄,不知道未來在實價登錄上是否會於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揭漏,還是只是政府機關內部作業的統計資料,不過書衛代書認為,既然預售屋受到法令規範無法換約,會不會預售屋附條件解約,是這次修法後一條退路。
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三讀通過五大重點及書衛代書事務所看法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