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屋後相關事宜
★ 戶政事務所--遷入戶籍(並確認戶內有無他人設籍)
戶政 | 攜帶文件 | 地址 | 電話 |
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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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一樓 | (03)360-8880 |
八德區戶政事務所 | 八德區興豐路304巷2號 | (03)368-2851 | |
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| 蘆竹區長安路二段236號4樓 | (03)322-6227 | |
中壢區戶政事務所 | 中壢區溪州街298號 | (03)452-1100 | |
平鎮區戶政事務所 | 平鎮區德育路242號 | (03)458-0112 | |
龜山區戶政事務所 | 龜山區自強南路99號 | (03)320-1922 | |
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| 龍潭區中正路210號二樓 | (03)479-2394 | |
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| 大溪區康莊路181號四樓 | (03)388-3184 |
二 ★ 戶政事務所--填寫桃園市N合一跨機關便民服務申請表辦理自用地價稅及房屋稅
機關名稱 | 跨機關服務申請事項 | ||||
地方稅務局 |
◆戶籍異動項目:遷入、住址變更(可委託)、更改姓名、統一編號變更登記 ◆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為自住或公益出租住家使用(限房屋所有權人申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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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所有權人 | 姓名: (簽名或蓋章) 身分證統一編號: | ||||
房屋座落門牌 | □同戶籍地址(未勾選視同申請戶籍地址) 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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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上,擇定房屋門牌 改按非自住住家使用 | |||||
本房屋為持分共有,已推定共有人 為管理人。全體共有人 (簽名或蓋章) | |||||
◆地價稅為自用住宅(9月22日前申請適用) | |||||
項目 | 土地所有權人 | 配偶 | 未成年受扶養親屬 | ||
姓名 | |||||
身分證統一編號 | |||||
土地坐落 | 區 段 小段 地號 | ||||
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| 本人 (簽名或蓋章)所有前揭地號土地確無租賃關係,如有不實願意補繳稅款,並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接受處罰 |
三 ★ 水、電、瓦斯過戶更名(網路過戶配合機關作業需2個月以上作業時間)
自動轉帳 | 線上APP申請/金融機構辦理現場辦理(攜帶身分證、原開戶印章、存簿、水單、電單或天然瓦斯之收據) | ||
自來水公司 | 水費單、印章、身分證 | (桃園區)桃園區中山路291號 (中壢區)平鎮區延平路一段26號 |
(03)334-6127 (03)425-9492 |
電力公司 | 電費單、印章、身分證 | (桃園區)桃園區復興路352號 (中壢區)中壢區延平路499號 |
(03)339-2121 (03)425-2181 |
天然瓦斯 | 天然瓦斯單、印章、身分證、建物權狀影本 | (北區)桃園區法治路10號 (南區)楊梅區永美路367巷1弄1-1號 |
(03)335-2191 (03)481-6150 |
遷入戶籍節稅貼心提醒
(一)房屋稅--自用房屋稅省2倍以上
每年五月份繳房屋稅作住家用,如屬自住房屋(房屋無出租並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、配
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自住房屋全國合計以3戶為限)可申請按稅率1.2%課徵。非自助之住家用稅率
由1.2%~2%提高為1.5%~3.6%,地方政府並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。
(二)地價稅--每年11月地價稅申請自用地價稅-自用稅率差5倍
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用地只能以1處為限,但如果擁有2處以上的住
宅時,1處有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之子女設籍。另第2、3處如有已成年子女、祖父母、父母、岳父母等人辦戶
籍登記。還是可申請享受2處以上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。
(三)所得稅-「房貸利息」可抵所得稅,最高可抵30萬
每年5月份申報所得稅,房貸利息抵稅應符合以下4大要件,才可列報扣除
1.每申請戶每年扣除額不得超過30萬元,但扣除額要和已申報的儲蓄特別扣除額互減
2.每申報戶以1屋為限,且房屋須以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所有
3.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戶籍登記,且符合自用
4.須向金融機構辦理房屋購置貸款所支付當年度利息單據,以列舉方式扣抵
(四)出售房地合一稅-持有滿6年,有400萬免稅額
房地合一針對”自住民眾”持有滿六年後售屋,有400萬的免稅額,售屋獲利可先扣掉免稅額後,再以10%課
稅,自住標準”個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須設有戶籍、持有期間不能出租或供營業使用,持有自用住宅期間,並
須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,只要有中斷,就會被歸為非自住住宅。
(五)出售房地合一稅-保留單據提列成本費用降低所得額
房地交易所得的計算,是以成交價減掉房地取得的成本及費用為所得額;包括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公證費、
裝潢修繕費用等,都可當作成本扣除;仲介費、廣告費、搬運費等也可做為費用減除。
若是高額裝潢費用:不見得可以當作費用被扣除,裝潢費用除了要有發票外,還必須是「固定的且不能被帶走」
且須符合稅法中「可以維持2年以上繼續使用狀況」,實際上還是以稅捐機關認定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