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稅-降低「非自住」房屋稅負擔的策略
擁有數套房產的多屋族,面臨房屋稅修法(囤房稅2,0),以直轄市、非直轄市2組課徵,針對「非自住」住家用房屋,六都適用稅率3.2%起跳、非六都2.6%起跳。這將伴隨而來的是高額房屋稅,這成為多屋族頭疼的問題。然而,透過了解稅法中其他優惠方案並巧妙運用政府提供的各種優惠政策,可以大幅減輕房屋稅負擔,本文將詳細介紹二種合法有效的節省房屋稅的策略,讓你保留更多資產收益。

1. 利用「戶籍登記」享有1.2%自住房屋稅率
根據財政部的規定,個人住家用房屋只要符合無出租,並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,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全國合計三戶以內,就可以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.2%。然而,為了確保符合自用房屋這標準,房產必須辦竣戶籍登記,這樣才能正式申請該優惠稅率。這意味著,如果你擁有三戶或以下的房屋,其中部分可以供直系親屬辦理戶籍登記。

根據《房屋稅條例》,個人若擁有的住家用房屋符合以下條件,即可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.2%:
一、房屋無出租使用。
二、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。
三、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。
四、辦竣戶籍登記

2. 「出租報稅」,享有1.5%至2.4%優惠稅率,成為「公益出租人」,享受1.2%優惠稅率
如果你的房屋不符合自住條件,或擁有超過三戶以上,那麼可將閒置的房屋出租,出租有申報租賃所得稅或給社會住宅(包租代管)或公益出租使用者,也是降低房屋稅的一種途徑。依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》第三條規定,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定的『公益出租房屋』也能適用1.2%房屋稅稅率。
只要將房屋出租給符合資格的承租人,經地方稅稽徵機關認定為公益出租,即可適用1.2%的房屋稅稅率。
符合資格的承租人是指,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:
(1)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。
(2)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。
(3)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。
(4)其他機關辦理之租金補貼相關規定。

當然申報租賃所得後,房屋稅稅率能下降至最低1.5%,但房東需衡量未來可能面臨的租賃所得稅、租客設籍、租客報稅等問題,及出售時無法再享受自用土地增值稅及自用房地合一稅的相關優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