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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年媽媽👩將市價500萬(公告現值100萬)華厦以《贈與》方式移轉女兒👧,女兒取得成本是公告現值100萬,若女兒急需出售媽媽贈與給她的房子,預計出售650萬,問題就來了!!因為當時候是贈與移轉,取得成本是100萬,房地合一稅很高對不對。

沒錯‼️

房地合一稅計算:
出售價格650萬-取得成本公告現值100萬-未提列成本及相關費用20萬=530萬

530萬*稅率35%(取得時間滿2年未滿5年)=繳稅185.5萬元

反過來若媽媽用親屬間《買賣》方式移轉給女兒,取得成本將用實際買賣價格500萬做為取得成本。

房地合一稅計算:
出售價格650萬-取得成本500萬-未提列成本及相關費用20萬=130萬
130萬*稅率35%(取得時間滿2年未滿5年)=繳稅45.5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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